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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與退訂
1. 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〈以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〉時,無條件退回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
2. 颱風改期或取消以宜蘭當地或住客居住地的陸上颱風警報為主,以中央氣象局宣布為主。
3. 變更住宿日期請於14 日前通知,埃及白宮將為您保留訂金六個月,未於14日前通知者則無法變更住宿日期,依照消保會規定退還部分訂金處理。
4. 取消訂房及更改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〈依據消保會規定〉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
G. 預定住宿當日取消訂房者,則訂金全額沒收